行政诉讼律师的工作主要是接受委托对行政处罚、行政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不服等方面的个案进行行政诉讼,需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办事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接受当事人委托,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接受当事人委托,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对一些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发给抚恤金等行政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提起国家赔偿;
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