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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十条法律常识

时间:2025-10-09 17:16:30

财产纠纷十条法律常识

  1. 婚前财产:婚前全款买房、存款等仍归个人所有。(第1063条)

  2. 婚后收益:婚前房产的租金、增值属共同财产。(第1062条)

  3. 父母出资买房:若未明确约定,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司法解释)

  4. 房产加名:婚后加名视为赠与,离婚时一般平分。(第209条)

  5. 隐匿财产:离婚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第1092条)

  6. 夫妻间借款:书面协议明确为借款的,离婚时需偿还。(司法解释)

  7. 虚拟财产继承:游戏账号、数字货币等可作为遗产继承。(第127条)

  8. 彩礼与嫁妆:婚前给的嫁妆属女方个人财产。(第1063条)

  9. 婚内协议:夫妻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优先于法定。(第1065条)

  10. 家务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婚姻时长等综合判定。(第10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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